2008年1月17日,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 FDA )用于2岁以下的婴儿和儿童,使用市售的冷毒(充足的药物,抗组胺药,痰液和抗毒剂)。他宣布他建议他建议他建议不是。这些药物没有治愈感冒的作用,但很少有严重的副作用,包括死亡和冷冻。
此外,FDA计划继续考虑使用2岁以上的儿童。他呼吁父母要小心2岁或以上的孩子。
该决定由2007年10月成立的FDA咨询委员会结束。根据“医学检查”杂志第29号(2008年1月),咨询委员会以公民请愿书的形式举行,该委员会于同年3月由巴尔的摩的卫生当局和儿科医生制作。审议的结果是,结论是,使用市售的儿童使用可获得的冷毒为13至9岁,在2岁以下的6岁以下,21至1岁以下,年龄在2岁以下,并且不应使用。
此外,在2007年1月的实际情况之后,美国疾病管理中心(CDC)在为两岁以下的婴儿服用咳嗽和冷药时也需要小心。 2岁以下的咳嗽和冷毒管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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